一、学校性质及简况
1.学校名称: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
2.学校代码:13594
3.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4.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5.办学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
6.学校简介: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,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,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。学校秉持“勤奋、求实、团结、创新”之校训,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“以人为本、紧贴市场、突出特色、强化就业”的办学思路,以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、复合型创新人才为目标,建设有现代化教育教学、实验实践设施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,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。
二、招生组织机构
7.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。
三、招生计划
8.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,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。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(三年级)学生学费标准执行。
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如下:
序号 |
招生专业名称 |
普通考生 招生计划数 |
学制 |
授予学位 名称 |
考试 类别 |
学费 标准 |
教学 地点 |
1 |
财务管理 |
290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2 |
会计学 |
285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3 |
工程管理 |
190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4 |
工程造价 |
190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5 |
工商管理 |
40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6 |
国际经济与贸易 |
20 |
2年 |
经济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7 |
市场营销 |
100 |
2年 |
管理学学士 |
经管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8 |
法学 |
360 |
2年 |
法学学士 |
文史 |
19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9 |
英语 |
380 |
2年 |
文学学士 |
外语 |
21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10 |
护理学 |
320 |
2年 |
理学学士 |
医学 |
21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11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220 |
2年 |
工学学士 |
理工 |
21000元/生/年 |
小安舍校区 |
12 |
软件工程 |
150 |
2年 |
工学学士 |
理工 |
21000元/生/年 |
小安舍校区 |
13 |
物联网工程 |
180 |
2年 |
工学学士 |
理工 |
21000元/生/年 |
小安舍校区 |
14 |
环境工程 |
90 |
2年 |
工学学士 |
理工 |
21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15 |
勘查技术与工程 |
85 |
2年 |
工学学士 |
理工 |
21000元/生/年 |
校本部 |
四、录取规则
9.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,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,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按“专业+院校”模式填报该专业(联考专业)所包含的院校志愿。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,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。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填报1个院校志愿。
10.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、在校期间成绩、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,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投档到同一院校、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。
11.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,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,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。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。
五、其他
12.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,入学前应取得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,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,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(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)。新生报到期间,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。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,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、录取资格、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;复查不合格者,不予学籍注册。
13.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准予毕业,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(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学士学位,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14.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
15.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负责解释说明,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。
六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311-88689095 88689096
咨询网址:www.sjzuehx.cn
通讯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,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,邮编:050700